海门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点
发布:2023-03-21 11:45,更新:2024-11-22 07:00
用电产品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 |
喷漆房所在建筑物应按GBJ 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
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栅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2m,栅状遮栏低栏杆至地面的净距,不应大于200mm |
每天应对库房 内外进行检查、检查货垛是否牢固、包装是否完好、物品是否有散落现象、门窗是否完好、电闸是否关好、垃圾是否及时清理、周边环境是否有异状。 |
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
涂漆作业开始时应先开风机,后启动喷涂设备。作业结束时。应先关闭喷涂设备,后关风机。当通风系统停止运转或失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喷涂设备,并向操作人员发出信号。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
喷漆区的电气设施喷漆区的电气接线和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场所1区的规定。 |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 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3. 6.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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