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点
发布:2023-03-21 11:43,更新:2024-11-22 07:00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生产设备不应在振动、风载或其他可预见的外载荷作用下倾覆或产生允许范围外的运动 |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仪器经过非正常振动,或对示值有怀疑时,以及更换主要原件够,应及时送检 |
在规定使用期阴内,生产设备应满足使用环境要求,特别是满足防腐蚀、耐磨损、抗疲劳、抗老化和抵御失效的要求。 |
定期检验,是指在场车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场车按照规定周期(每年1次)进行的检验。 |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应看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掌握风险防范措施,了解危险化学品包装的相关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企业应开展有关事故报告、调查和分析,危险化学品操作安全要求,个人防护设备使用,泄漏预防控制等方面的培训。 |
设计、选用和配置操纵器应与人体操作部位的特性以及控制任务相适应,应满足以下要求:操纵器,一般应设电气或机械联锁装置;对可能出现误动作或被误操作的操纵器,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
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安全消、安全锁和光电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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