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点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允许高工作电压不得低于该回路的高运行电压 |
干式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以下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
仓储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
定期检验,是指在场车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场车按照规定周期(每年1次)进行的检验。 |
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安全使用期限,应小于其材料在使用条件下的老化或疲劳期限。 |
应急照明的设置位置一般有:设在楼梯间的墙面或休息平台板下,设在走道的墙面或顶棚的下面,设在楼梯口、太平门的门口上部。 |
为减少噪声的传播,宜设置隔声室。隔声室的天棚、墙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所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
若存在下列情况的可能性之一时,生产设备则必须配置紧急开关:发生事故或出现设备功能紊乱时,不能迅速通过停车开关来终止危险的运行;不能通过一个开关迅速中断若干个能造成危险的运动单元;由于切断某个单元会导致其他危险;在操纵台处不能看到所控制的全貌。 |
电系统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平台、走台、坑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处,必须设栏杆或盖板。需登高检查和维修的设备处宜设钢斜梯;当采用钢直梯时,钢直梯3m以上部分应设护笼。 |
8.2.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 |
涂漆作业场所的出入口设置符合GB50016-2006中3.7的要求,其出入口至少应有两个,其中一个出口应直接通向安全区域。 |
发布时间: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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